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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对方借钱不换的,属于诈骗吗?

admin2023-09-14 14:20:43119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的,为了表示对爱情众志不渝,当一方困难时,有的直接给付钱款,有的给付财物。这样给付的性质一般有二种,一种是赠与,还有一种是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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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恋爱时对方管你借钱不还算是诈骗吗?直接借款已经达到6000元,变相借款将近3000元。因为当时是恋人关系没有立字据。这样还能报案吗。

只有一次1000是一起去银行取的,还有一次是支付宝转账。其他都没有字据。

徐永平律师解答:

没有借条当事人可以否认收到过你的借款,一起去银行取得也不能证明是他拿去用了。支付宝转账可以但是证明力度以及证据难取得,建议你以后如果借钱给别人,不打借条影响都不大,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样将来要求对方返还借款都有证据支持。

徐永平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徐永平律师普法:

以谈恋爱的名义借钱不还的是否属于诈骗?

以谈男女朋友借钱不还不属于诈骗,是普通的借贷行为,属于双方的民事纠纷;如果对方就是以骗取资金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有大额的行为,属于诈骗罪。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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