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女子离婚冷静期内被丈夫当街捅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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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上午,该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该案当庭未宣判。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从被害人妹妹小玲(化名)处获悉,赵留超在庭上情绪激动,不承认家暴,不承认故意杀人,他想申请重新进行精神鉴定。“他之前进行过精神鉴定,没有问题。但他认为情绪不稳定是跟精神疾病有关系,想要再做一次鉴定。”
此外,小玲透露,赵留超一审曾提交过姐姐孩子出具的谅解书。二审开庭时,将姐姐的两个孩子带到了庭审现场。尽管孩子未能进入审判庭,但这样的行为,她们觉得“难以接受”。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5日通报,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留超、被害人小霞(化名)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2023年7月30日晚,小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留超到达后径直走向小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留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小霞等人捅刺,致小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小玲透露了一个宣判现场的细节,“判决后,法官问赵留超对结果有没有什么意见,他反问法官死刑是立即执行吗,法官说是立即执行,然后赵留超说他不是故意杀人的,然后被拉走了……”
小玲曾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姐姐小霞为赵留超生了一儿一女,十多年的婚姻里,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俭用,为赵留超买车,花费百万为赵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购置房产,回到家还要为赵留超洗衣做饭,“赵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顿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赵留超同意离婚后,我姐同意将房产留给孩子,并且给他40万元,就是个骗局。”小玲称,离婚冷静期间,赵留超不肯离婚,多次扬言威胁,以家人相威胁逼迫小霞见面。然而带着五男一女赴约的小霞,还是倒在了血泊里。
7月29日,小玲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接到律师通知,赵留超故意杀人案将于8月2日上午二审开庭。作为被害人家属,她们希望二审法院能够维持一审原判,判决赵留超死刑,并且立即执行。“赵留超的律师找到我的律师,说他的家属愿意赔偿8万元,让我们出具谅解书。律师果断帮我们拒绝了,我们不接受任何赔偿,没有任何谈的余地。”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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