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不堪家暴起诉离婚 墨江法院发出“保护令”
导师一对一:aizhidaozixun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导师一对一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导师一对一
近日,墨江县人民法院泗南江法庭在受理一起离婚纠纷中,通过加强庭所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及时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原告(女)在起诉与被告(男)离婚纠纷时陈述,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常为日常琐事争吵,被告多次对其实施家暴,导致原告身体、精神受到伤害。在诉前调解阶段,被告饮酒后再次到原告亲属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原告向墨江县公安局泗南江派出所报警。接警后,该所与泗南江法庭及时启动联动机制,联合到报警人家中开展风险调查工作,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原告确实遭受了来自被告的家庭暴力威胁。于是,泗南江派出所向被告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并予以训诫。同时,原告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接到原告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被告所在村组进行走访调查,结合在案证据,为保护原告的人身安全,遂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被告进行释法说理,教育其需控制情绪、告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随后,承办法官主动向派出所、村委会、乡镇主管妇联工作的部门通报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情况,提出防控建议,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以及回访帮扶工作。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法庭司法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庭、所、站”诉源治理模式,做实与站所、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非诉联动中心的信息共享、风险通报、联动化解融合共治机制,实现纠纷在源头化解。
(云南法制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