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子、25岁的伍某回老家以家暴为由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结果丈夫来到伍某在本市松江的住处,并当着孩子的面将其残忍杀害。不少人就此对法院当时驳回伍某离婚诉求不解。事实上,对于是否存在家暴法院需要一定的证据,并要求谁起诉谁举证。处于弱势的妇女,往往不知道如何更有效提起诉讼。此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即是正确之举。这项针对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弱势群体的制度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并不被人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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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宝山检察院发布会现场 宝山检察院供图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支持受损害单位和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活动的制度。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有力保障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一项重要职能。12月5日下午,宝山区检察院召开的“民事支持起诉”专项发布会上发布的相关案例,对类似因家暴起诉离婚案件起到了示范作用。
案件回放
本市的李某某与张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2022年以来,李某某因张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多次报警。李某某认为张某的家庭暴力行为给其带来了巨大肉体及精神伤害,其与张某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由于张某拒绝协议离婚,李某某至宝山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宝山区检察院通过检法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获悉该线索,经向李某某调查了解其婚姻状况,获知李某某因经济原因,目前仍与张某共同居住,其人身安全仍处于危险境地,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需要。检察官向李某某详细阐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相关职能和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后,李某某向检察院提交了支持离婚诉讼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李某某离婚纠纷案予以支持起诉。2022年8月18日,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该离婚纠纷案件。宝山区法院于当日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于2022年9月8日判处准许离婚。
据介绍,2022年以来,宝山区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共131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127件,法院已审结69件,其中65件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当事人和解撤诉4件。办案领域从最初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纠纷、赡养纠纷等传统支持起诉领域,拓展到中介服务合同、殡葬服务合同纠纷、家暴受害妇女离婚纠纷等领域,支持起诉对象涵盖了劳动者、进城务工人员、家暴受害妇女、老年人、伤残人士等弱势群体及特殊群体。
为促进支持起诉与执法为民的深度融合,该院聚焦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诉讼维权案件,为其解决工作、生活上遭遇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最大程度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作用。2022年以来办理的131件支持起诉案件中,涉及外来务工人员78件、老年人11件,残疾人5件。在促进支持起诉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方面,深入村居、街镇、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宣传支持起诉工作的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扩大社会知晓度,积极提升支持起诉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针对民事支持起诉社会知晓度有待提升、机制性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该院通过对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宣传、人员保障、与人社部门、残联、妇联、律协、民政部门、消保委等机关和组织加强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和线索移送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宽、畅通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来源。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调获取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组织人民调解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和解,持续强化诉前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对支持起诉案件受理、审查、协助调查取证以及与人民法院如何协调支持起诉案件办理的研究,规范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加强经验总结,培育典型案例,为今后更好办理支持起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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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支持起诉的案件受理范围:
1.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2.请求给付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3.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4.因遭受人身损害(例如:工伤事故、雇员受害、交通事故等),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5.遭受家庭暴力,具有起诉意愿,但因害怕本人、父母、子女等遭受报复等不敢起诉的;
6.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等,经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妥善解决的;
7.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上述列举的是支持起诉的典型情形,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范围不限于此,如消费者请求退费、赔偿损失、个人信息被侵犯等个体维权难实现的情形也包括在内。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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